大连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12月8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典型案例一
大连某保健食品零售店发布含有法定禁止性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案经查,当事人在广播媒介广播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禁止性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含有法定禁止性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
典型案例二
大连某百货商行发布食品具有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广告案经查,当事人在其“网店”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具有“抗衰老”“改善睡眠”“提高免疫力”保健食品功效等虚假广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食品具有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4倍罚款。
典型案例三
大连某海洋生物有限公司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食品的虚假广告案经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常食用海参能够预防心脑血管、降血压、激发造血功能、抑制胆固醇的合成、调解血脂、抑制癌细胞的作用”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在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3.5倍罚款。
典型案例四
大连某母婴用品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经查,当事人在其店内销售柜台将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构成了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
大连某药房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经查,当事人在其药房内销售柜台将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构成了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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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dlsscjgj)
编辑:小刚
美编:王蕊
校对: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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